“我家的新房子有太阳能,有地暖。党的政策太好了!”海原县关庄乡窑儿村建档立卡户赵炳孝入住100平方米的新居时高兴地对记者说。
如何确保危房改造中不漏一户,让党的惠民政策得以精准落实?据了解,海原县连续三年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列入15件民生实事之一,精准聚焦每一户群众,因类因户因人施策,将18个乡(镇、管委会)划为南北两个片区18个网格,确定2名科级干部各管一片,抽调18名工作人员各抓一乡(镇、管委会),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督导检查。同时,组织专业航拍机构、鉴定机构、技术人员和乡镇干部,在全县18个乡(镇、管委会)150个村逐村开展影像拍摄,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“先确认身份信息,后鉴定危窑危房等级”的工作程序,逐户现场鉴定,准确识别研判每乡每村每户的危房等级、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意愿。识别确认过程中,海原县严格落实审核公示制度,严把入户、登记、照像、审核四个关口,做到不重登、不漏登、底子清、情况明、对象准。
按照房屋安全从A级到D级4个等级,海原县对一些加固难度大、成本高或不愿意加固的危房和所有的D级危房拆除后进行原址翻建,已累计翻建19445户。对于居住在地质灾害区、基础设施差且配套难度大的偏远山村和移民搬迁村遗留的农户,所在乡镇在道路沿线或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中心村选址迁建一批,先后迁建解决了1560户。945户农户住房经鉴定虽为B级安全房,但屋顶有漏雨、内外墙面有返碱脱皮现象,影响使用和村容村貌,海原县采取屋顶换瓦、内外墙粉刷等加固修缮措施,提升农户居住条件,美化村容村貌。而对人均安全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,且不愿意扩建的在海原县城务工和陪孩子上学的农户,则提供了县城公租房。
针对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允许建设居住房的危房农户,采取征收补偿的办法。农户得到征收补偿款后自行购买商品房。家庭条件差,又不愿新建房屋的农户,动员其拆除自家院落复垦,进行适当补偿后入住插花移民留下的安全住房或闲置校舍。对15921户长期在外务工或自发移民的农户,原村住房属于危房又不愿意新建的,在保留宅基地的基础上予以拆除。
今年,海原县深入开展“回头看”和“四查四补”,加快推进农村危窑危房动态清零机制,以返乡无房户为重点,全县摸排出危房户4410户,其中2019年已提前实施改造3600户,返乡无房户810户。
为提高农户住房改造的积极性,海原县对建档立卡户、低保户、残疾人家庭等分别给予1.5万元至3.9万元不等的改造补助,并根据家庭贫困类型和改造进度,给予600元至9600元的资金奖励,鼓励农户早拆除、早建设、早入住。同时,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,以残垣断壁拆除为突破口,以点带面,现场观摩,使农户的安全住房意识明显提高,变“被动拆”为“主动拆”,全面实现了全县危窑危房清零、安全住房全覆盖。
“现在的新房子高大结实,还能洗澡,住着很舒服。”海原县郑旗乡巨湾村村民田生花说。海原县的危房全部按照8度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,切实让农民住上了“放心房、安心房”,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。(记者张虎)